比较【阿霆×Mike】

你们说要看阿霆知道Mike喜欢过阿平(旧事·阳光里写到的)的反应,那就写吧。

 

Mike彻底翻出了上学时的书书本本,准备都丢掉给书房腾出空地。阿霆随手翻开一本厚厚的黑色硬面笔记本,翻到一张照片。白衬衫的男孩子,十五六岁的样子,未经染烫的黑发软软地盖着额头,戴着黑色的半框眼镜,笑得温柔安静。阿霆自然地合上,顺手将笔记本丢进书堆里,转头问Mike:“宝贝,累不累?要不要喝点水?”

就像没看见一样,但又不是真的没看见。

 

第二天阿霆穿了一件白衬衫,把刘海梳下来。他对着镜子,莫名生出一个念头,一点也不像,没法像。自己的头发早就染成了深酒红,笑容也学不来。自己根本不知道那个男孩是什么样的人,会温柔地等Mike一起回家还是会笑着摸Mike的头。

为什么要学?阿霆也不知道。

天天陪伴着Mike的自己为什么要和十年前的小男生比?

可是有些事不是这么算。即使完全不需怀疑不需问,也还是在意自己爱人心里曾经有过不同于自己的另一种人。而他喜欢的,自己就想全都捧过来给他。

 

早餐桌上,阿霆不由自主温柔地对Mike笑。Mike果然喜欢,脸微微发红:“阿霆?我脸上沾上牛奶了?”阿霆摸了摸袖扣:“没有牛奶。”“那你干嘛一直看我?”“因为你好看啊。”Mike别开眼睛,往阿霆嘴里塞了块曲奇:“吃饭吧你,这么多话!”

阿霆嚼着曲奇,又想,那个男孩,大概不会这么直白。

 

阿霆找出自己上学时戴的眼睛,全黑框的圆眼睛蠢得不行。那时候的自己,也穿白衬衫,却梳着中分的学生头,背着大书包,丢在人堆里连毛都不露。后来,自己跟了耀文哥。大学毕业时耀文哥问他要不要回头转行,自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答,不行啊,要挨三十六棍,棍棍断的。其实哪里是怕棍子,日后自己跌爬滚打挨的刀棍,又何止断了三十六根。只是有恩不能不还,立誓不能不守,这点道理自己怎么都是懂的。

倘若当时只是被收保护费的九纹龙打一顿,收了钱,不曾遇见耀文哥,不曾走上这条路,现在的自己是什么样?阿霆也不知道。

反正肯定不会和Mike相识相知。就凭这一点就不需后悔不需想。

 

Mike推门进来,扑到阿霆的背上:“阿霆~在干什么?你要戴眼镜?诶戴给我看看,我还没见过你戴眼镜呢!”阿霆笑着回头亲了亲Mike的脸蛋,顺手戴到脸上。Mike跳下来转到阿霆身前,捧着脸端详了一会:“嗯,眼镜有点傻,但是我的阿霆好看。”阿霆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:“你喜不喜欢戴眼镜的人?”Mike咧嘴笑开:“我喜欢阿霆,所以如果阿霆戴眼镜,我就喜欢戴眼镜的人,如果阿霆不戴眼镜,我就喜欢不戴眼镜的人。”阿霆笑起来,亲了亲Mike的嘴角,摘下了眼镜:“那你就喜欢不戴眼镜的人吧。”

 

你让我选你喜欢的样子,那我当然选自己。

这样就不用跟谁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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